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医疗用药品配送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2025-12-9 11:32:11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医疗用药品配送服务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医疗用药品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2年

项目需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药品批发;

3、产品需按照医院需求保证及时足量供应。

4、配送的产品如出现滞销情况配送企业必须及时组织退货或进行调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6: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信用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4、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6、其他。(1)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质保期;(3)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应急措施、等服务承诺)。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15266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2区11楼1108房间。

本次采购公告以本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采购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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