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母婴照护中心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满足群众对优质母婴健康服务的多元化、高品质需求,我院成立“母婴照护中心”,提供母婴照护相关服务。依据省市关于公立医院的价格管理要求,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8791130。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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