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公开信息
报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医患关系办公室地址、电话:
新 院 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急诊南侧医患沟通办公室
电话:0632-8791099
市中院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西院院内客服部办公室
电话:0632-3698770
人民调解地址、电话:枣庄市医疗器械维修管理站(市中区文化路44号)二楼,办公电话为1866328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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