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自行车棚充电桩经营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2026-3-23 10:24:32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自行车棚充电桩经营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项目名称:新城院区自行车棚充电桩经营项目

采购数量:3年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管理费不低于100元/年

项目需求:为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提供充电便利,拟招聘一家服务公司在新院自行车棚安装经营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位,充电桩10A智能插座点位64个,主供电16平方5芯电缆约120米,插座供电2.5平方3芯电缆约300米,2KW智能计费充电桩模块4套,60*80桥架80米,PVC穿线管120米,200A三相四线电度表1套,设备由服务公司提供,按0.8元/度定期向我院缴纳电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16:00 。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信用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4、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6、其他。(1)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服务方案。方案中要包含质量保证(保修年限)、供货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内容、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急措施、定期巡检等服务承诺)、(3)本行业服务优势等;

8、首次报价单(详见附件3)。

9、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完整授权链证明。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15266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2区11楼1108房间。

本次采购公告以本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采购办公室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报名材料真实承诺书

附件3:自行车棚首次报价

                             2026年3月23日

上一条: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院内议价采购成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