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院内采购公告
2026-2-5 11:29:57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关于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院内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项目名称:枣庄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采购数量:1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2.5万元

项目需求:1、勘察要求:(1)查明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划分地貌单元;(2)查明场地的地质构造,及其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论证对路基稳定性的影响;(3)查明场地的地层结构,岩土的类型、性质及其分布, 基岩风化层厚度及风化破碎程度,提供划分土基干湿类型所需参数;(4) 对场地土类型、建筑物场地类别作出判定,提供抗震设计的有关参数,对整个场地的适宜性作出明确结论;(5)查明场区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位 的埋藏条件、腐蚀性、渗透性以及降水对环境的影响,地表水来源及排水条件,论证地下水、地表水对路基稳定性影响;(6)提供满足地基基础及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层参数,并对基础形式及基坑支护方案提出相关建议;(7)在岩溶地区,应查明场地岩溶的主要发育特征及其不均匀性;(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提供文本及电子文本;(9)其他未说明 事项,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勘察应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满足后续设计和施工的要求,负责办理与勘察相关的所有手续,保证顺利通过并对其负责。因勘察造成的工程事故或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所有损失。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4、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16:00。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一式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资质。(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信用查询报告(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4、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6、其他。(1)提供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服务方案。(3)本行业服务优势等;

8、首次报价单(详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632-3715266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复元三路与厦门路交叉东88米住院部C2区11楼1108房间。

本次采购公告以本院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儿童医院、枣庄市立第三医院)

                                  采购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3:首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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